《2021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實效綜合考評辦法》發布!
麥電網 來源:北極星固廢網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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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電網訊:上海市發布《2021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實效綜合考評辦法》,全文如下:
各成員單位、各區分減聯辦: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要求,建立垃圾分類實效考評機制,推進屬地責任落實,促進常態長效管理,持續提升本市生活垃圾分類實效及精細化管理水平,特制定《2021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實效綜合考評辦法》?,F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附件:2021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實效綜合考評辦法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減量推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1年2月9日
附件
2021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實效綜合考評辦法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要求,建立垃圾分類實效考評機制,推進屬地責任落實,促進常態長效管理,持續提升本市生活垃圾分類實效及精細化管理水平,特制定《2021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實效綜合考評辦法》。
一、考評對象和內容
(一)街鎮(鄉、工業區等)
包括220個街鎮(或鄉、工業區)(以下簡稱街鎮)。綜合考評區域內居住區、單位(含一般單位和沿街商鋪)和公共區域生活垃圾源頭分類實效。
(二)區
包括16個區。綜合考評各區域內各街鎮源頭垃圾分類實效、全程分類體系建設運營監管情況、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管理責任落實情況等。
(三)重點公共機構和公共場所
包括市域內高校(大專及以上)、重點醫院(三級乙等及以上)、客運交通樞紐(火車站、汽車站、碼頭、機場)。綜合考評生活垃圾分類設備配置、分類投放實效落實情況。
二、考評方法
(一)街鎮綜合考評
各街鎮生活垃圾分類實效綜合考評由市分減聯辦組織,綜合考評由第三方測評、社會評價、區分減聯辦考核三部分構成,權重分別為60分、20分、20分(詳見附件1)。
1.第三方測評
第三方測評采用百分制,折合為60分。
市級第三方測評按照“雙隨機”、“四不兩直”原則開展現場實地檢查,建立審核制度,確??陀^公正。測評單位由市分減聯辦招標確定,對全市的居住區(35分)、單位(含軌交站點、商業廣場等一般公共場所,15分)、沿街商鋪(含道路廢物箱,10分)垃圾分類達標情況進行實地檢查(詳見附件2)。測評全年開展,每季度覆蓋所有街鎮并形成測評報告反饋各區。
市級第三方測評采取多重審核制度,所有檢查樣本均在后臺進行資料齊全性審核、問卷準確性審核、重點指標審核等流程。市分減聯辦按季度組織力量對市級第三方測評樣本隨機抽取5%進行實地復核,保障市級第三方測評的真實有效、客觀公正。
2.社會評價
社會評價占20分,由市分減聯辦牽頭組織各相關部門及權威媒體,邀請市區兩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市級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干部職工(含建交系統)、市生活垃圾管理社會監督員以及社區居民參與對相關街鎮的生活垃圾分類實效評價。社會評價每半年匯總一次,方式為在線問卷調查,主要考評社會各界對街鎮垃圾分類開展情況和實效的認可度與滿意度。具體按如下方式組織:
(1)市區兩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評價。請市人大、市政協相關部門組織,由市區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本人居住小區和工作單位垃圾分類實效情況進行評價,評價結果納入該小區(單位)所在街鎮社會評價考評。
(2)市級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干部職工評價。由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市分類減量聯席會議市級成員單位和建交系統干部職工對本人居住小區的垃圾分類實效情況進行評價,評價結果納入該小區所在街鎮社會評價考評。
(3)社會監督員評價。由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市級生活垃圾管理社會監督員按照監督員職責,對其監督檢查的居住區和單位垃圾分類實效情況進行評價并納入相關街鎮社會評價考評。
(4)社區居民評價。由權威媒體等第三方機構組織,通過開放網上居民參與評價窗口,以街鎮為單位,從有效樣本中隨機抽取100份市民評價結果,納入該街鎮社會評價考評。
3.區分減聯辦考核
區分減聯辦對轄區內街鎮考核占20分,主要考核各街鎮垃圾分類量實效(5分)和日常管理落實情況(15分),每半年開展一次。
街鎮垃圾分類量實效,由各區分減聯辦根據轄區內各街鎮可回收物、濕垃圾分類收運量完成情況,對照市分減聯辦下達的生活垃圾總量控制指標和區任務分解情況進行評分。
日常管理落實情況,各區分減聯辦按照垃圾分類實效考評相關要求,對轄區內各街鎮居住區、單位(含一般公共場所)、沿街商鋪(含道路廢物箱)等垃圾分類實效的日常情況予以考核排名,得分按規則計算(詳見附件1)。
(二)區綜合考評
各區生活垃圾分類實效綜合考評由街鎮垃圾分類實效綜合考評(70分)、分類收運處作業規范管理(20分)、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考核(10分)三部分構成,每半年實施一次。
1.街鎮綜合考評
由屬地內所有街鎮分類實效考核平均分折算。
2.分類收運處作業規范管理
由市綠化市容局對各區生活垃圾分類收運、分類轉運、分類處理的建設進度、設備配置、作業標準執行程度等根據標準(詳見附件3)進行暗查,并按得分折算。
3.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考核
由市教育、市市場監管、市城管執法、市房屋管理、市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分別根據職能對各區中小學垃圾分類推進(2分)、餐飲外賣一次性餐具提供(1分)、垃圾分類專項執法(3分)、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責任落實(2分)、黨政機關及公共機構垃圾分類推進(2分)等情況予以評價,并按得分折算。
(三)重點公共機構和公共場所
重點公共機構和公共場所的生活垃圾分類實效綜合考評分別按大專及以上高校、三級乙等及以上醫院、客運交通樞紐進行考評,每半年實施一次。
高校生活垃圾分類實效考評由市教委牽頭組織,市聯辦共同參與。
醫院和交通樞紐由市分減聯辦組織第三方單位按標準單獨進行測評。
重點公共機構和公共場所引入社會測評,主要由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按高校、醫院、客運交通樞紐進行評價。
三、結果應用
(一)對照整改
市級第三方測評和復核的實地檢查照片、扣分情況,在專用信息平臺和一網統管平臺上,及時發布給各區和各街鎮,便于各區、各街鎮隨時查詢問題,對照整改。
(二)社會公布
各街鎮、各區、重點公共機構和公共場所生活垃圾分類實效綜合考評結果每半年度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三)行政績效考核和示范街鎮復核、復評
各區綜合考評成績作為市分減聯辦對區的年度績效考核成績。
各街鎮綜合考評成績作為示范街鎮復核、復評的依據,上、下半年度綜合考評分數平均達到90分及以上的街鎮,視為生活垃圾分類示范街鎮復核、復評通過;未達到90分的街鎮,視為示范街鎮復核、復評未通過。對相關街鎮,按照《關于印發<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專項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滬綠容〔2019〕500號)的規定執行補貼或退補政策。
四、有關要求
市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各區分減聯辦在垃圾分類實效考核中應嚴格對照考核標準,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在考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相關紀律,不得增加基層工作負擔。
各區、各街鎮轄區內發生生活垃圾管理違規事件的,本市市級單位檢查發現問題的,扣相應管理項目得分;國家級督察、巡視等發現的,取消綜合考評成績。
附件:1.街鎮生活垃圾分類實效綜合考評標準構成表
2.居住區、單位、沿街商鋪生活垃圾分類實效測評細則
3.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規范作業管理考核細則
附件1
街鎮生活垃圾分類實效綜合考評標準構成表
附件2
居住區、單位、沿街商鋪生活垃圾分類實效測評細則
表2-1:居住區生活垃圾分類實效測評細則
注:1.按照本表考核標準,經測評,總分達90分及以上為達標小區。
2.“垃圾分類實效”中“干垃圾混雜其他垃圾”的表述中不包含少量低價值可回收物混入干垃圾的情形。
表2-2:行政村生活垃圾分類實效測評細則
注:1.按照本表考核標準,經測評,總分達90分及以上為達標行政村。
2.“垃圾分類實效”中“干垃圾混雜其他垃圾”的表述中不包含低價值可回收物混入干垃圾的情形。
表2-3: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實效測評細則
注:1.按照本表考核標準,經測評,總分達90分及以上為達標單位。
2.本表所稱單位包含各類企事業單位(沿街商鋪除外)和軌交站點、商業廣場等公共場所。
3. “垃圾分類實效”中“干垃圾混雜其他垃圾”的表述中不包含低價值可回收物混入干垃圾的情形
表2-4:沿街商鋪及道路廢物箱分類收集、運輸測評細則
注:1. “商鋪按要求進行生活垃圾分類存放”中若商鋪為水果店或有食品加工區、集中就餐區等,須規范設置濕垃圾或餐廚垃圾收集點(容器)。
2.在沿街商鋪或道路廢物箱檢查過程中,凡發現道路與公共區域有垃圾亂堆放、小包垃圾落地的,視情節嚴重程度扣5-10分。
3. 街鎮沿街商鋪及道路廢物箱分類收集、運輸測評得分=商鋪得分(所有測評商鋪的平均分)+上門收集單位得分(所有測評沿街商鋪上門收運單位的平均分)+廢物箱得分(所有測評廢物箱的平均分)+廢物箱收集車輛得分(所有測評廢物箱分類收集車輛的平均分)。
附件3 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作業規范管理考核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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