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山東省綠色能源示范村鎮的通知》
麥電網 來源:山東省能源局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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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電網訊:日前山東省能源局發布《關于申報山東省綠色能源示范村鎮的通知》,組織開展第二批綠色能源示范村鎮申報認定工作,計劃遴選數量10個左右。
示范村鎮創建工作目標旨在加快推進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等綠色能源在供電供暖領域的應用實踐,把綠色能源逐步推進成為農村清潔取暖和燃煤替代的重要方式和有效補充。
詳情如下:
關于申報山東省綠色能源示范村鎮的通知
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
按照《山東省綠色能源示范村鎮創建工作指導意見》(魯能源新能字〔2019〕202號)要求,現組織開展第二批綠色能源示范村鎮申報認定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達到《山東省綠色能源示范村鎮創建工作指導意見》確定的綠色能源示范村鎮基本條件。
(一)高度重視綠色能源開發利用。把開發綠色能源作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措施,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明確時間表、規劃圖。通過綠色能源開發利用解決群眾用能、散煤替代和冬季供暖等問題。
(二)綠色能源資源稟賦豐富。當地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等資源豐富,具有開發利用的資源優勢。
(三)開發利用工作基礎良好。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等綠色能源在重點村居、重點社區得到推廣應用,形成一定規模,取得一定成效,具有較好的工作基礎。
(四)項目引領支撐作用明顯。根據當地資源稟賦情況,科學謀劃產業布局,制定保障措施,培育一批具有引領作用的綠色能源開發利用示范項目。
(五)能源管理服務體系健全。建立較為完善的能源管理和技術服務體系,保障綠色能源開發利用項目有效運行。通過政策引導和前期扶持,建立綠色能源開發利用項目市場化發展機制和運營模式。
二、申報數量
本次綠色能源示范村鎮優選10個左右村鎮(街道)予以命名,重點發掘村級示范典型。每個市遴選推薦示范村、鎮數量原則上合計不超過2個。
三、工作要求
1.各市能源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大力發揮綠色能源在解決散煤替代、百姓供暖問題等方面的作用,通過示范試點提高農村清潔用能水平。
2.各市要嚴格按照申報條件做好遴選、初審、推薦等工作,嚴格審核申報材料,確保材料真實、數據準確、格式規范。
3.請于3月22日前,將申報文件、申報材料及匯總表(一式3份)、電子版光盤(1份)報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處。
聯系人:陶永宏、王軍,聯系電話:0531-68627720。
附件:1.山東省綠色能源示范村鎮申報材料要點.pdf
2.山東省綠色能源示范村鎮申報匯總表.xls
山東省能源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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