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啟動燃氣發電、生物質發電機組脫硝改造工作
麥電網 來源:麥電網 作者:麥電網 201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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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電網訊:日前,長沙印發《長沙市2019年藍天保衛戰(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實施工業企業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制治理,從2019年10月1日起,相關企業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啟動燃氣發電、垃圾發電和生物質發電機組脫硝改造工作。鼓勵工業爐窯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由周邊熱電廠供熱。全文如下:
長沙市2019年藍天保衛戰(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湘發〔2018〕20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湘政發〔2018〕17號)以及《中共長沙市委長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長沙市“強力推進環境大治理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的通知》(長發〔2018〕6號)精神,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19年我市空氣質量工作目標為:空氣優良天數285天以上,優良天數比例達到78%,PM2.5年均濃度低于47μg/m3,PM10年均濃度低于61μg/m3。奮斗目標為:空氣優良天數292天以上,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80%以上,PM2.5年均濃度低于44μg/m3,PM10年均濃度低于58μg/m3,中度以上污染天氣較2018年減少2天以上。
二、重點工作
嚴格貫徹落實《長沙市人民政府關于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十個嚴禁”的通告》,突出抓好控塵、控車、控排、控燒、控煤、控油等“六控”工作。
(一)管控工地揚塵污染
全面提升揚塵污染防治精細化管理水平,按照《長沙市施工工地揚塵管理規范》,特別是對地鐵隧道建設、市政橋隧建設、房建等工程項目進行規范化管理,盡量減少施工作業面開挖面積,進一步加大濕法作業力度,規范管理建筑垃圾處置等工作。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加強責任區內所有工地揚塵在線監控、視頻監控設備和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加強監控情況的運用,建立揚塵控制工作臺賬。加強工地揚塵的監管執法力度,依法查處違規行為,建立工地揚塵污染黃色警示和紅色警示制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城管執法局配合,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二)管控渣土揚塵污染
按照《長沙市渣土處置工地洗車作業平臺及配套設施標準化建設技術和管理要求》《長沙市渣土處置工地洗車作業平臺及配套設施建設管理規范》《長沙市建筑垃圾消納場建設技術導則》、渣土專用運輸車輛凈車運輸操作要求和規范等開展渣土處置“兩點一線”揚塵污染控制。強化渣土處置(消納)責任主體單位內部規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強化區級屬地檢查和監管,實行責任分解,細化具體內容、人員安排和工作流程。強化監管新措施,選定部分區域開展渣土白天運輸。建立渣土運輸車輛資質管理與備案制度,升級完善智慧渣管平臺,車輛統一安裝衛星定位裝置,渣土處置工地和消納場全部安裝視頻在線監控設施,實現聯網動態跟蹤監管。加強監管、執法和巡查,運用限期整改、通報曝光、責令退市、業務受限等方式,壓實主體責任。實現城區智能環保渣土車全覆蓋。(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三)管控道路揚塵污染
1。擴大道路機械化清掃和灑水范圍。增加灑掃頻次,加強揚塵控制,切實降低積塵負荷,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以上,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邊干線公路路段、城區道路基本實現機械化清掃全覆蓋。加強城郊結合部道路揚塵綜合整治,城郊結合部裸露地面要基本實現全硬化、全綠化。(市城管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分別牽頭,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2。試點開展道路綠化帶改造。結合海綿型城市建設要求,新建城市道路綠化帶應滿足雨水自然下滲的要求,綠化帶裸土高度不應高于路面,防止雨水將泥土沖刷至路面。已建成的城市道路綠化帶可因地制宜開展改造。城市道路綠化帶應以喬木為主,與灌木、地被植物相結合,不得裸露土壤。(市城管執法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城市人居環境局等配合,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四)管控裸露地塊揚塵污染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對責任區內裸露地塊開展摸底造冊,建立動態管理臺賬,實施逐一掛牌銷號,確保全面復綠、覆蓋到位。推進綠色礦山生態建設,推廣露天開采濕式抑塵技術和礦石加工封閉作業方式,加強礦山地表破壞區域復綠治理。(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分別牽頭,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五)管控機動車排氣污染
1。推動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大力發展多式聯運,推進公路運輸逐步轉向鐵路、水路和航空運輸,提高全市非公路貨物周轉量比例。優化交通體系,加強城區重型貨車交通管控,減少重型載貨車輛穿行主城區。推動實施京港澳高速長沙穿城段重型載貨車輛分流繞行措施。適度超前建設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制定年度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推廣使用工作計劃,引導營運車船向清潔化發展,每年推廣新能源汽車數量占本地當年新增及更新的汽車總量比例不低于2%。積極推進水運綠色發展,大力發展港口岸電、機場橋電系統,促進交通運輸“以電代油”。(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等配合,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2。逐步實施城區機動車電動化。政府新購置的環衛作業車輛、輕微型園林綠化車須為純電動車輛。2019年新招標服務外包公司新能源純電動車占比不得低于20%。(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提升綠色出行裝備水平,城區純電動公交車投放比例達到50%,逐步淘汰油電混合動力公交車。推進燃油網約車電動化,網約車平臺公司投入運營車輛中新能源車輛不少于30%。(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除特殊情況外,政府公務用車電動化,所有新增和更新的公務用車選購純電動車輛。(市財政局牽頭,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3。推進“綠色物流”。探索建立“綠色物流區”,促進城市綠色貨運配送快速發展。鼓勵推廣物流配送車輛電動化,電動物流配送車輛路權優先。2019年3月起,符合城市配送需求的純電動物流配送車輛在除早晚高峰時段和交通流量特別大的重要路段外,放開通行。(市公安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等配合,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4。實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突出“東西向禁橋隧、南北向禁干道、重點部位禁區域”三個層面高污染排放車輛通行管控。嚴把準入關,對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的機動車執行國五排放標準。(市公安局牽頭)加強機動車排氣檢測,發揮機動車固定遙感監測系統作用。各區縣市人民政府按要求配備便攜式車輛排氣污染檢測儀器。繼續推行檢測/維護(I/M)制度,推進柴油貨車加裝顆粒物捕集器(DPF)。加強新車在生產、銷售和注冊登記環節的環保達標監管,依法加大對機動車生產、銷售和進口環節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新生產機動車排放不達標的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等配合,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出臺資金政策,支持純電動貨運配送車輛購置、運營及柴油車提前報廢,進一步放開新能源貨車城區通行和限制柴油貨車城區通行,鼓勵新增新能源貨運車輛,引導柴油貨車報廢更新為新能源貨車,控制中重型柴油貨車總量。在京港澳高速穿城區段沿線適合條件的路段加裝噴霧壓塵裝置。(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公安局等配合,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六)管控非道路移動源排氣污染
1。強化非道路移動源污染防治。依法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區域內禁止使用達不到第三階段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城市建成區內禁止使用冒黑煙高排放工程機械。(含挖掘機、裝載機、平地機、鋪路機、壓路機、叉車等)加快淘汰高排放的老舊船舶、工程機械、農業機械、港作機械和民航特種車輛設備。港口碼頭和民航通用機場禁止使用冒黑煙作業機械。(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交通運輸局分別牽頭,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2。加強船舶大氣污染控制。積極宣傳液化天然氣(LNG)動力示范船補償政策,推廣大長寬比示范船、高能效示范船船型圖冊;積極開展港口靠港船舶使用岸電試點工作,全市要優先落實。新改擴建港口碼頭應同步落實岸電供應配套設施建設。(市交通運輸局牽頭)
(七)管控涉氣排污單位排氣污染
1。持續實施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制定長沙市2019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專項工作方案,從產業結構調整、工業源治理、交通源治理、生活源治理、農業源治理以及健全管理體系等方面,強力統籌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配合)在制藥、農業、橡膠制品、煤化工、涂料、油墨、膠粘劑、燃料、化學助劑、日用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家具制造、建筑裝飾等行業推廣使用低(無)揮發性有機物含量、低活性、高固體分的原輔材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文化旅游廣電局等配合,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加強全市工業涂裝、家具制造、包裝印刷、化工行業等行業無組織排放的收集與排放控制,建設末端的治理設施,完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鼓勵在工業園區開展集中式的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提倡在工業園區建設汽車維修集中噴涂中心,集中治理揮發性有機物。(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等配合,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2。實施工業窯爐深度治理。開展工業爐窯治理專項行動,制定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實施方案。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各類工業爐窯管理清單,凡未列入清單的工業爐窯均納入秋冬季錯峰生產方案。加大不達標工業爐窯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氣發生爐。鼓勵工業爐窯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由周邊熱電廠供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等配合,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3。實施工業企業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制治理。根據《湖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執行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制(第一批)的公告》精神,從2019年10月1日起,相關企業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啟動燃氣發電、垃圾發電和生物質發電機組脫硝改造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局等配合,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4。實施無組織排放管控。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摸底排查,加快建材、有色、火電、焦化等行業企業以及鍋爐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和生產工藝過程中的無組織排放治理。工業生產企業采取密閉、圍擋、遮蓋、清掃、灑水等措施,減少內部物料堆存、傳輸、裝卸等環節產生的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5。持續實施“散亂污”企業整治。深入開展“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建立臺賬管理和動態更新制度,重點對已經完成整治的“散亂污”企業開展“回頭看”,督促未完成或正在開展整治的企業加快工作進度,清理新增和遺漏的“散亂污”企業,堅決杜絕已取締“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和死灰復燃。(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6。對工業園區大氣污染實施綜合防控。積極引進符合園區的發展規劃和產業定位的工業企業,加強源頭管控。完成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大氣污染防控體系建設方案編制,建成符合園區實際的大氣污染網格化綜合監管平臺,可將重點涉氣企業在線監控數據、小微站數據、企業治污設施智能電表數據、工地揚塵在線監控數據等接入平臺,統籌發揮監控監管作用。積極推行家具、印刷行業大氣污染集中治理和園區環保管家服務。積極開展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收集與治理,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配合,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7。分階段對燃氣鍋爐進行低氮化改造。對長沙高新區、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行政區域,望城區高塘嶺街道高塘片區、烏山街道喻家坡片區、大澤湖街道、白沙洲街道、月亮島街道、金山橋街道、黃金園街道,長沙縣的星沙街道、湘龍街道、泉塘街道、榔梨街道、長龍街道、安沙鎮內大于等于1蒸噸的燃氣鍋爐(含非特種設備目錄范圍的鍋爐)開展低氮改造。芙蓉區、雨花區于2019年3月起先行啟動試點示范,力爭2019年8月完成60%改造任務并完成驗收,其他區域2019年12月底前完成50%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并完成驗收。(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等配合,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八)管控面源污染
1。全面整治餐飲油煙污染。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嚴格餐飲服務單位市場準入,明確操作規程,加強源頭管控。完成40%以上規模以上(灶頭數≥4)餐飲企業油煙廢氣在線監控設施安裝,數據可接入轄區綜合監管平臺。全市建成區餐飲服務單位全部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并加強日常的維護和清洗。嚴格規范整治夜市、創建綠色餐飲示范街。(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配合,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2019年完成老舊小區居民家庭餐廚油煙污染治理6萬戶以上。(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2。嚴禁秸稈焚燒。突出抓好秸稈機械化碎草還田、腐熟還田、商品化有機肥還田和過腹還田,不斷提高秸稈利用率,逐步構建以秸稈肥料化利用為主、其他形式為補充的多途徑利用格局,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0%。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健全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責任長效機制,嚴格落實網格化管理、分級分區負責、巡查監管、應急管理、實時監測、綜合執法等制度,實現對轄區內秸稈禁燒全方位、全覆蓋、無死角監管,做到人員、責任、措施、獎懲到位。望城區試點開展秸稈焚燒在線監控項目。(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3。嚴禁垃圾焚燒。嚴禁露天焚燒垃圾、枯枝敗葉、建筑垃圾及露天燒烤等。利用信息化監控手段,防控露天焚燒現象。(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4。嚴禁禁燃區燃燒散煤。重點對散煤制售點、散煤運輸、散煤使用等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和巡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防死灰復燃。持續做好禁燃區煤爐銷售退出工作。(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5。嚴格落實煙花鞭炮禁限放。調整長沙市中心城區煙花鞭炮禁限放時段,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時段、區域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加強清明節、中元節等重點時段的管控。市煙花鞭炮禁限放區域內,煙花爆竹零售門店全退出。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提高群眾對禁限工作的認識,推動全社會移風易俗,逐步形成綠色、和諧、安全的生活新常態。(市公安局牽頭,園區管委會、區縣市人民政府負責實施)
6。持續創建“綠色社區”。持續開展“綠色社區”創建,2019年,長沙高新區、區縣(市)城區15%的社區完成“綠色社區”創建。(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九)管控油氣污染
1。加快油品提質升級。2019年底前全面供應國VI標準汽油、柴油。提升油品升級保障能力,每年油品抽查覆蓋率不低于全市加油站點總數的10%。加強城鄉結合部、郊區、農村地區加油站油品質量。對黑加油站(點)進行排查與治理,建立問題清單,掛號銷賬,對非法黑加油站(點)進行嚴厲打擊。全市內河和江河直達船舶嚴格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公斤的普通柴油。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和使用非標車(船)用燃料和不按規定安裝使用油氣回收裝置行為。(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局等配合,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2。完成全市所有加油站開展油氣回收裝置建設和改造。加強汽油儲油庫(罐)、油罐車、加油站油氣回收裝置的運行維護和監管,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要安裝油氣回收在線監測設備。(市商務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配合,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十)應對重污染天氣
1。強力開展大氣污染特護期防治。按要求制定全市大氣污染防治特護期工作方案。完善環保、氣象會商研判機制,加強污染天氣預報預警專業隊伍和能力建設,將AQI預報擴展到3天,趨勢預報擴展到7天。嚴格執行《長沙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落實黃色、橙色、紅色預警措施。推進區域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平臺建設,加強重污染天氣條件下質量信息發布,實現監測預警、應急響應、監督執法、效果評估、輿情分析、專家會商等功能集成,為區域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提供技術支撐。進一步建立完善長株潭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推進形成區域“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管”聯動體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氣象局、市應急局等配合,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2。完善應急減排項目清單管理和錯峰生產、停限產工作。在大氣污染源清單基礎上,建立工業源、揚塵源、移動源和非道路移動源應急減排項目清單。水泥、磚瓦、有色、表面涂裝、包裝印刷、家具制造等重點行業和企業2019年4月前完成錯峰生產方案制定工作,要將錯峰生產方案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實行差別化管理,嚴禁“一刀切”。臭氧污染嚴重的地區,在臭氧污染嚴重時段,可重點對產生烯烴、炔烴、芳香烴的行業研究制定生產調控方案。細顆粒物污染嚴重的地區,大氣污染防治特護期可重點對產生芳香烴的行業實施生產調控措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等配合,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十一)提升精準治污能力
1。完善城管環保網格化建設。完成市級城管環保網格化系統上線和試運行,繼續開發完善系統相關功能,并在長沙高新區及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全面鋪開,構建市、區兩級一體化網格化系統平臺,實現環保問題的正常流轉處置。長沙高新區和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每個四級網格內均至少設置一名負責巡查、發現環保問題的基層網格員。依托網格化系統,逐步推動負有環境監管職責部門在網格內履職履責,依法及時調查、處理環境違法問題。(市城管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2。建設大氣組分監測體系。采用購買第三方服務方式,利用城區4—5個大氣組分監測實時數據掌握長沙市大氣污染成因及動態,探究和關注空氣污染物組分及其對環境空氣質量濃度的影響,科學直觀的揭示污染天氣發生成因、污染來源、區域污染程度及范圍,為開展針對性的管控措施提供專業指導。(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3。開展細顆粒物和臭氧源解析。開展細顆粒物、臭氧及其前體物揮發性有機物源解析研究,分析污染現狀、生成機理、區域特征及敏感前體物,提出針對性的區域控制對策,為扎實我市大氣管理科研基礎、深入復合型污染研究提供數據和方法體系支持。(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4。治污設施安裝智能電表監控。大氣重點排污單位所有大氣環保治理設施分別完成智能電表安裝,依據用電量來監管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對用電量明顯偏低的,作為環境監管執法的重要依據。(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實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責任機制。市藍天辦、市環委會辦公室對全市藍天保衛戰(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統籌調度、督查和考核。各區縣(市)黨委、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是本轄區大氣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負責具體實施。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要制訂細化實施方案,明確具體措施、責任單位、完成時限,扎實推進,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完成。市直有關單位要切實履職盡職,統籌工作開展,加快工作任務完成。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主動自覺實施減排。
(二)開展精準治理,強化財政支撐。以問題為導向,加強能力建設,采取有效措施,實施閉合管理,推進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源排氣污染、餐飲油煙污染治理相關立法工作,進一步完善政策法規,采取激勵措施,努力削減現有存量,控制新增量,穩定變化量。各級財政部門增加大氣污染防治投入,特別是科學精準治污投入。市、區縣(市)財政對企業涉氣項目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配套予以獎勵補貼,激勵涉氣排放企業投入資金強化治理。
(三)加強執法監管,強化考核問責。落實“三級執法,兩級巡查”制度,開展綜合執法、專項執法等,嚴格執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加強藍天保衛戰工作的執法監管力度。藍天保衛戰重點工作將作為市環委會專項考核內容之一,納入市委、市人民政府對各區縣(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績效考核的內容。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責任不落實、重點整治項目滯后、環境空氣質量排名靠后的采取預警、約談、問責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實。
(四)加強宣傳引導,開展學習培訓。開展全方位、多角度、立體化、高密度的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各級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居民、群眾積極參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提供強大的輿論支持。建立全市藍天保衛戰專家委員會,聘請省內外專家進行業務指導。制定藍天保衛戰年度培訓(授課)計劃,提高工作人員的專業業務水平,提升人員素質和工作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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